关于评选2019 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14:02

关于评选2019 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

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加强学风班风建设,根据《贵州财经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 2019 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 级以外的全体在校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 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2.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 等方面成绩突出,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具有

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符合《贵州财经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 1-4 项条件。

2.积极参与和组织集体活动,能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起到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师生服务,作风

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3.上学年担任学生干部(含校级、院级学生会干部,班干部

及各学生团队干部)原则上满一年,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工作成 绩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 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 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符合《贵州财经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

系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

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整体良好,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全班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在该学年度,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

4.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和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其他标准

个人或班集体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能参与本次评选:1.在 2018-2019 学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31日)有违反校纪校规,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

2.在 2018-2019 学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31 日)有一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含重修、补考等考试);

3.进校以来恶意拖欠学校学费、住宿费、学杂费的;

4.有其他不诚信行为的。

三、评选办法

(一)本专科三好学生的评选

1.评选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经班级评议,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报学校批准的办法进行;

2.不涉及大类分流的年级班级,学生在现班级参评, 名额为班级学生总数的 5%;

3.涉及大类分流的年级班级评选办法:

1)参评学生须同时在分流前原班级和分流后现班级各参加1 次评选,各班推荐名额均为该次评选所在班级学生总数的5%,任意一次获评,都可作为推荐对象(含跨学院分流学生)。

2)现班级与原班级评选结果出现同一学生时,按 1 个名额计算,另 1 个名额自动失效,失效名额不可递补其他参评生。

3)分流后跨学院的分流学生,在现学院参评时,综合测评支撑材料由原学院出具,按现学院评选细则认定;在原学院参评时,综合测评支撑材料由现学院出具,按原学院评选细则认定。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服兵役的学生。

(二)本专科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评选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经班级评议,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报学校批准的办法进行。

2.不涉及大类分流的年级班级,学生在现班级参评,名额为每班 1 名。

3.涉及大类分流的年级班级评选办法:

1)整学年分流的年级班级,参评学生在原班级参评,名额为每班 1 名(含跨学院学生)。

2)非整学年分流的年级班级,参评学生在现班级参评,名额为每班 1 名。

4.各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院评议产生,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学院,学生会及院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1 名。学院学生人数每增加 500 人,递增 1 名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最多不超过 4 名。

5.优秀学生干部参评的学生,原则上须在上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 1 年,若不满一年,需推荐学院附加该生事迹材料。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服兵役的学生。

(三)本专科先进班集体评选

1.评选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经班级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报学校批准的办法进行。

2.各学院推荐的先进班集体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班级总数的 20%。

3.不涉及大类分流的年级班级,以现班级为推荐单位。

4.涉及大类分流的年级班级评选办法:

1)整学年分流的年级班级,以原班级为推荐单位。

2)非整学年分流的年级班级,以现班级为推荐单位。

(四)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1.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为各学院研究生总数的 5%。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按各学院研究生人数确定,研究生

人数在 50 人以下的 1 名、50—100 人的 2 名、100—

150 人的 3名,以此类推。

3.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集体,学生人数应为 30 人以上。达到人数条件的学院,每年级推荐先进班集体名额不超过 1 个。

(五)免监考班级名额分配办法

1.在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没有出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经教务处认定的免监考班级,可申请每班增加三好学生名额 1 名,增加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1 名。

2.符合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的免监考班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为先进班集体。

四、评选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流程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所在班集体推荐,由所在学院审核;校级先进班集体由所在学院推荐。评选对象经学院党

政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并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二)评选要求

本次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涉及面较广,时间相对

较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推优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如果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和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将取消评优资格并在校园网上给予通报批评。

(三)材料填报要求

1.推荐的评选对象需登录“学工系统”填写推荐表并上传评选支撑材料;

2.辅导员、学院需登录系统审核评选对象申报材料。学院导

出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一并报送;

3.请各学院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

版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思政科(联系人:唐贵萍,联系电话:8851043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067801078@qq

.com。

五、奖励办法

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被评选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学校

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 年度贵州财经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9 年度贵州财经大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3.2019 年度贵州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4.2019 年度贵州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5.2019 年度贵州财经大学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

   6.2019 年度贵州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7.2019 年度贵州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