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评选2020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4:06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函〔2020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及《追逐梦想2020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收集整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届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评选标准

(一)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二)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三)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四)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积极为社会作贡献的思想。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同年级同专业)排名10%以上。

(六)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奖励,并被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七)退役复学、积极应征入伍或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其它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流程

评选工作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由毕业生所在班级推选、辅导员推荐,经学院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确定113名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12名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优秀事迹选编3篇,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形成评选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二)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逐一对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各方面表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三)材料填报要求

1.拟推荐的评选对象需登录“学工系统”填写推荐表并上传评选支撑材料;

2.辅导员、学院需登录系统审核评选对象申报材料。学院导出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3.请各学院于2020515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2773990@qq.com。


工作联系人:学工部思政科  陈敏

联系电话: 15885020780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20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XX学院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

4.报送材料要求



贵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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