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学校决定组织2020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及2020年“十佳三好学生”“十佳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2020届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6%以内,具体名额分配见《贵州财经大学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及双十佳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凡拖欠学校学费、住宿费以及违反《贵州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违纪行为者不能参加评选。
2.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有一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含重修、补考等)者不能参加评选。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退役复学、积极应征入伍或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其它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
6.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双十佳”的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对象及范围
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必须达到英语四级(或学校规定取得学位分数)和计算机国家二级水平。
3.“十佳三好学生”要求获奖学金三次以上(含三次),且校级“三好学生”二次以上(含二次)。
4.“十佳优秀学生干部”要求连续二次以上(含二次)获得校级先进称号。
5.同等条件下,在全国、全省获奖或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6.拖欠学校学费、住宿费以及违反《贵州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违纪行为者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评选流程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双十佳”由毕业生所在班级学生推选、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评选对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二)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逐一对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各方面表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如果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和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在校园网上给予通报批评。
(三)材料填报要求
1.推荐的评选对象需登录“学工系统”填写推荐表并上传评选支撑材料;
2.辅导员、学院需登录系统审核评选对象申报材料。学院导出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一并报送;
3、请各学院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公示材料和附件2-附件7各1份加盖公章后报学工部思政科(联系人:唐贵萍;联系电话:88672592),其中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1067801078@qq.com)。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按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并需附文字报告说明情况。相关表格请在设定的框内规范、如实填写,不添加附页,各项不得空缺,电子照片蓝、红底均可。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及双十佳名额分配表
2.贵州财经大学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
3.贵州财经大学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
4.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十佳三好学生”汇总表
5.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十佳三好学生”审批表
6.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十佳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7.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十佳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