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及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收集整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二)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三)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四)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积极为社会作贡献的思想。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科目,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同年级同专业)排名10%以上。
(六)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奖励,并被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七)退役复学、积极应征入伍或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其它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三、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流程
毕业生须经所在班集体推荐,辅导员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推荐,经学院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确定75名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22名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形成评选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二)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逐一对照评选标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各方面表现。重点审查其资格条件和推选程序,做好学生事迹内容的引导、审核和把关,事迹材料不能泛泛而谈、大而空洞,应注重突出学生的表现和优秀事迹。严禁弄虚作假,未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学生事迹材料雷同、文字表述严重错漏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推荐材料常见问题详见附件7)。
(三)报送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和范本详见附件)
1.盖章版的公示材料纸质版一份;
2.党政联席会纪要纸质版一份;
3.优秀毕业生推荐报告纸质版一份;
4.《XX学院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份;
5.《2024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并附获奖科研等支撑材料纸质版;
6.省级优秀毕业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7.电子版白底一寸照一张、生活照一张(清晰,大于5M);
8.《关于XXX等X名同学推荐情况的说明》纸质版一份(如有符合评选标准七,放宽条件推荐的,才需提交第8项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46252544@qq.com。
工作联系人:谢国萍
联系电话:88672592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