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2:28

各学院:

根据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精神,现将加强学生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分类管理

(一)毕业年级学生管理

今年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早,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安排,摸排毕业年级学生离校、留校具体情况,掌握学生去向和动态。

1.毕业年级离校学生

对于毕业论文答辩后离校学生,需做好校外管理。各学院要确认家长知晓学生动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就业等情况。

2.毕业年级留校学生

对于毕业论文答辩后留校的学生,持续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常态化走访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就业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醒留校毕业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酗酒、晚归、寝室内大声喧哗等,遵守作息时间,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二)走读、校外兼职等学生

1.各学院全面清查本学院自开学以来未返校、返校后离校、走读、不在宿舍居住等类别学生情况,完善各类手续,每周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情况,建立完整的台账。

2.根据2024年9月13日下发的《关于全面排查学生从事校外兼职活动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本学期的校外兼职学生的追踪管理工作。

3.对于即将办理休学、退学等手续的学生,要注意做好学生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了解学生离校前的各类状况,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三)在校生

做好在校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台账”学生、毕业困难学生、寝室矛盾学生、行为及情绪异常学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请销假管理

对于以上学生,尤其是不在校学生及在校毕业生,按照流程做好学生请销假管理:

1.请假3天以内:由学生提请申请,辅导员审核同意,请假事宜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请假3天-7天:由学生提请申请,辅导员审核同意后,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通过,请假事宜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3.请假7天以上:由学生提请申请,辅导员审核同意后,学院书记或院长审核通过,请假事宜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保持敏锐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发挥工作人员和学生共同的力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自觉维护社会与校园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各学院要围绕安全教育,召开主题班会,与学生谈心谈话等各种形式,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全员全覆盖。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交通、运动伤害、防传染性疾病、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森林火灾、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学习、生活、旅游、运动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及相关纪律要求,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对于学生在外遇到的困难,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

(四)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行为动态,持续多形式、多样化、网格化开展学生心理摸排,及时发现学生因学业、感情、就业等导致的心理问题,积极做好心理预防和危机干预,多给予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关心关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继续开通心理服务通道,做好心理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让学生疏解压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强化值班值守,抓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

各学院要坚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重点人群的跟踪随访,及时掌握苗头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值班领导务必靠前指挥,辅导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处置,按学校应急方案及时处置。

三、持续开展辅导员进课堂专项行动

坚持持续开展辅导员进课堂专项行动,重点了解在校学生出勤情况,观察学生课堂表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做到所带班级全覆盖、所带学生全覆盖。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课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从4月开始,各学院安排专人每月月底在线填报《辅导员进课堂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邱晓敏    联系电话:88510433


                           学生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