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安稳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4:00

各学院:

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从已经返校,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进入正常的教育教学阶段,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分类管理

(一)毕业年级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安排,摸排毕业年级学生离校、留校具体情况,掌握学生去向和动态。

1.毕业年级暂未返校学生

对于毕业年级暂未返校学生,需做好校外管理。各学院要确认家长知晓学生动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就业等情况。

2.毕业年级留校学生

对于已在校毕业年级学生,各学院持续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常态化走访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就业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醒留校毕业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酗酒、晚归、寝室内大声喧哗等,遵守作息时间,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二)走读、校外兼职等学生

1.各学院全面清查本学院自开学以来未返校、返校后离校、走读、不在宿舍居住等类别学生情况,完善各类手续,每周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情况,建立完整的台账。

2.根据2024年9月13日下发的《关于全面排查学生从事校外兼职活动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本学期的校外兼职学生的追踪管理工作。

3.对于即将办理休学、退学等手续的学生,要注意做好学生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了解学生离校前的各类状况,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三)在校生

做好在校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台账”学生、毕业困难学生、寝室矛盾学生、行为及情绪异常学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格请销假管理

对于以上学生,尤其是不在校学生及在校毕业生,按照流程做好学生请销假管理:

1.请假3天以内:由学生提请申请,辅导员审核同意,请假事宜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请假3天-7天:由学生提请申请,辅导员审核同意后,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通过,请假事宜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3.请假7天以上:由学生提请申请,辅导员审核同意后,学院书记或院长审核通过,请假事宜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各学院要将安全教育管理贯穿学生返校到校在校全过程;返校前做好安全教育、返校中跟踪行程,要求学生返校到校后主动报告,做好在校生安全管理;对于应返校而未返校学生,学院第一时间与其监护人及学生本人联系,弄清原因,清楚学生当前情况及返校安排,跟踪学生情况直至安全返校在校;重点掌握熟悉特殊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没有课程安排的学生做好请假手续,明确未返校期间安全责任。

三、加强节假日、暑假学生日常管理

1.各类法定节假日(清明、五一、端午等)及暑假学生离校,学院务必做好线上线下离校去向登记,线下纸质档学院存档备查。各法定节假日、暑假“离返校登记”根据学生处通知,在校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如实在线上学工系统填写、登记完毕。

2.学院要精准掌握学生离校返家情况,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在途中停留增加各类风险。节假日特别是暑假期间,学院加强对本院学生动态管理,明确专人对接报送学生各项数据及反馈各类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置,做到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前后一致。

4.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任何形式和目的的校外学生集体活动,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校内开展的集体活动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报备、审批程序,落实安全预案和措施,强化过程管控。

5.节假日、暑假期间,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留、返校工作。严禁学生未经批准,私自以各种理由留校(含留住公租房)、提前返校。留校(含留住公租房)、提前返校学生的管理,由学院做好本院教职工在校值班工作,确保学生节假日、暑假期间的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6.学生返校当日及返校后至少一周,学院党政领导及学生管理人员要深入到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问题,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走访宿舍记录,实现走访宿舍全覆盖。

四、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主题教育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一)积极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教育和演练,做细做实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根据形势和不同季节特点,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心设计和安排,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开学安全第一课”、专题讲座、校园网络平台、宣传栏、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班级群、家长群等多种渠道多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内容涵盖心理健康、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安全、网络安全、网络文明以及春季常见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等,开展保护好个人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等为重点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套路贷”等宣传教育,特别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提醒学生坚决拒绝乘坐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车辆,安全教育要实现学生的全覆盖,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以良好的状态迎接新学期。

(二)持续细致排查化解各种涉及学生的矛盾纠纷

1.持续开展班级网格化排查工作

根据《关于加强学生管理持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的通知 》(学生函〔2025〕27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网格化”排查要求。建立以班级为基本单元,以寝室为网格,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网格长,吸纳导师、科任教师、宿管员及学生骨干组建网格化信息员队伍,重点关注学生家庭关系、恋爱情感、情绪变化及异常行为等;通过走访寝室、定期谈心谈话、女教师包保女学生等方式,严格执行“一日一巡查、每周重点查、每月全面查”制度,摸排学生心理情绪、校外兼职、校外住宿等情况,主动发现并跟踪特殊学生,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思想、行为习惯,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依托“一把手周研判”机制,建立重点学生台账,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管理服务到位,做好研判和工作安排的相关记录。网格管理的台账,具体学院可根据各学院的实际进行调整。

2.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动态排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后的心理适应期,树牢底线思维,切实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全面组织开展心理排查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班主任)牵头,深入学生宿舍、课堂,通过谈心谈话、观察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状态,重点关注情绪波动、行为异常、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情形。对排查中发现的心理异常学生,要及时建立台账,落实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确保排查有记录、问题有反馈、处置有跟进。各学院要认真填写《学生心理状况排查表》,确保数据真实、信息准确,于3月8日前通过OA报送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柯慧慧老师。

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在特殊时期特别是毕业季期间,开展正确对待考研、就业、创业,情感等主题的心理疏导团体课或知识讲座、主题班会,解答学生困惑,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新环境,正确对待就业不顺、创业失败等不利因素,及时化解学生遇到的心理问题。严防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发生。

3.加强家校联系

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等教工队伍,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与学生和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生活状况、学习进展、活动轨迹、心理状态和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开展升学、就业、学习、矛盾纠纷、情感等方面的思想疏导工作,及时觉察学生负面情绪,化解学生心理问题,严防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持续开展辅导员进课堂专项行动

各学院要坚持开展辅导员进课堂专项行动。重点了解学生出勤情况,观察学生课堂表现,掌握学生开学后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做到所带班级全覆盖、所带学生全覆盖。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课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请各学院在2026年3月6日前通过oa报送辅导员新学期第一周巡课查寝情况汇报(附高清图1-2张)至学生工作部思政科谢国萍老师。

六、强化关心关爱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又遭遇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如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家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袭击等,个人经济来源受到重大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等,各学院应及时收集学生情况,对照资助政策及时帮助学生解忧解困,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后顾之忧。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学业、心理等活动,安排教师开展学业辅导,帮助学生制定新学期学习计划,建立学期困难学生帮扶小组;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辅导员通过走访、谈心谈话、班级恳谈会等方式,至少在学期内完成学生谈心谈话全覆盖,对学生思想政治动态及心理状态进行摸排。帮助学生缓解返校焦虑情绪,确保学生以良好的身心状态迎接新学期。

七、严格在岗值班值守

1.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学期学生工作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擅离职守,尤其重视周末、夜间及假期在岗值班要求;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务必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学期学生工作值班安排表于开学第一周发送至学生处邱晓敏老师处,同时抄送保卫处。

2.突出抓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持续深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校园安全保障等工作。对重点人员、事件等采取特殊举措,严防发生学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妥善处置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事件或网络舆情事件。




学生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