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 12:54

各学院:

201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安排,学生放假时间为: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放假4天。为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节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保持敏锐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发挥工作人员和学生共同的力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自觉维护社会与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

各学院放假前要围绕安全教育,召开主题班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学生进行防传染性疾病、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和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强调假期学习、生活、旅游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及相关纪律要求,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掌握离校学生动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指导,对于学生在外遇到的困难,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注意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切实落实宿舍各项安全措施。

各学院放假前要对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节假日期间,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不留宿外人。

四、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

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以学校或学院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对于学生自发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选乘具备正式营运资质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选择具备资质的旅行社,不单独出行,不去一些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避免出现意外事故;遵守当地的各项规定风俗,礼貌待人,文明游玩;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五、严格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好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尽职尽责,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好离校学生的登记请假工作,并确保其按时返校。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2019届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019届毕业生因外出找工作、实习等原因,请假人数多,离校较频繁,有的可能会时间较长,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的请销假制度、安全事宜等教育,并要求离校学生保持通讯畅通。对在校的毕业生,要重视加强日常纪律教育,倡导文明离校教育,严禁酗酒、打闹、喧哗等不文明举止,切实维护校园管理秩序,确保学生安全离校。

七、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节假日期间要坚持执行夜间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动向,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5月5日返校后,各学院要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特殊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处学生科。  

     

                                                  学生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