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贵州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贵财党〔2010〕2号)、《中共贵州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及综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院党字〔2005〕60号)、《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津贴、学生工作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18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工作考核。现就具体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激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二)考核办法:各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得分由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三部分构成(详见附件1),权重分别占30%,20%,50%;各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得分由领导评价、同行评价两部分构成(使用附件1),权重分别占50%,50%;评价者对被评价人根据各指标打出对应等级分后,计算出分类平均分;根据权数再加权即为被评价者的最后得分,然后将得分填入附件2。
(注:同行评价指本学院(部)其他参与考核的思政工作人员,学生评价需所带班级的30%以上的学生参与考核)
三、考核时间和对象
(一)考核时间: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二)考核对象:各学院专职辅导员(包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生科长、团委书记、一线辅导员)和班主任。
四、考核工作的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二)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考核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考核的条件和程序。
(三)各学院(部)在认真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写出工作总结,并填写表格(附件3)。
(四)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部)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组织部、人事处征求意见,最后综合评定考核等级,并按考核结果根据《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津贴、学生工作补贴发放办法(试行)》核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津贴。
(五)各学院(部)务必在2019年4月22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学工部学生思想教育科周蕾老师处(正德楼316办公室)。
须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工作综合测评量表2》,需呈报盖章纸质版。(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分开报送)
2.附件3:《贵州财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考核表》(附件3),需呈报盖章纸质版。(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分开报送)
3.附件4:《贵州财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考核汇总表》(附件4),需呈报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84453524@qq.com。(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分开报送)
(注:《贵州财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工作综合测评量表1》(附件1)作为备查材料由各学院(部)自行保存)
(六)逾期不报的单位,考核学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津贴”将不再审核。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工作综合测评量表1》
2.《贵州财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工作综合测评量表2》
3.《贵州财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考核表》
4.《贵州财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考核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