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提升“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合力,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班主任队伍及协同育人工作队伍建设,遴选培育一批优秀的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其他教育工作者骨干力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学生工作新模式、新方法,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第一批贵州财经大学心理工作室、第一批贵州财经大学班主任工作室、第一批贵州财经大学协同育人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新时代铸魂工程,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加强“十大育人”体系建设,以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心理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协同育人工作室为引领,以培养一支优秀的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队伍、协同育人工作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育人能力和示范能力为核心,以协同发展、辐射带动、引领创新为重点,通过工作室的申报、培育工作,选拔培养一批具有突出能力的学生工作优秀人才,打造一批精品工程(课程、案例、活动、作品等),努力将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心理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协同育人工作室成为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
二、建设任务及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十大育人”体系,聚焦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在育人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性和示范性的理论实践工作。一是培育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指导和促进工作室成员拓展专业成长和发展空间;二是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建立“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化赋能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五育融合、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网络思政育人体系等;三是开展课题研究,在聚焦专业化方向上取得科研成果的突破;四是做好经验推广,形成品牌效应。建设成果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观摩考察和实践教育等形式在全校至全省范围内推广。
三、申报条件
(一)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条件
1.所在部门层面
(1)重视辅导员队伍及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
(2)能够为工作室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有具体工作室开展活动场地(可共享其他场地)并做好场地软环境基础建设,配备开展活动所需的基础硬件设施。
2.主持人及成员要求
(1)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为在编在职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条:
①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②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
③校级及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获奖者;
④获其他校级及以上个人表彰奖励(所获奖项与辅导员工作职责密切相关);
⑤指导学生获校级及以上奖项荣誉。
(2)辅导员工作室成员不少于8人,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二)心理工作室申报条件
1.所在部门层面
(1)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及心理工作室建设工作。
(2)能够为工作室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有具体工作室开展活动场地(可共享其他场地)并做好场地软环境基础建设,配备开展活动所需的基础硬件设施。
2.申报对象
学校在职在编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专职辅导员。
3.主持人及成员要求
(1)心理工作室主持人需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或学生管理工作满1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条:
①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术背景;
②参与中科院《心理咨询师基础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心理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成员5-9名,含主持人不超过10人。
(3)主持人及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等不良信用记录,同时,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师生满意度高,且个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班主任工作室申报条件
1.所在部门层面
(1)重视班主任队伍及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工作。
(2)能够为工作室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有具体工作室开展活动场地(可共享其他场地)并做好场地软环境基础建设,配备开展活动所需的基础硬件设施。
2.申报对象
除专职辅导员外的,承担班主任工作、学业导师、兼职辅导员等教师。
3.主持人及成员要求
(1)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需从事班主任工作,且具有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意愿,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条:
①获校级及以上教育相关的个人表彰奖励;
②所带班集体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称号;
③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理论文章;
④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校级及以上奖项;
⑤在校级及以上思政类活动比赛中本人获奖,或指导学生获奖;
⑥在校级及以上实践技能比赛中本人获奖,或以指导教师的身份指导学生获奖。
(2) 班主任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10人。
(3)主持人及成员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规范。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在家校协同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班主任与家长的教育合力,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成长成才规律;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性,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工作室成员以本校在职在岗班主任教师为主体,鼓励工作室邀请校外班主任、相关专家等作为团队成员跨校组建团队。
(四)协同育人工作室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学校党团干部、各级各类教学或职能部门教师、行政、教辅人员等。
2.主持人及成员要求
(1)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协同育人工作及工作室建设。
(2)能够为开展协同育人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有具体工作室开展活动场地(可共享其他场地)并做好场地软环境基础建设,配备开展活动所需的基础硬件设施。
(3)协同育人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10人。
(4)主持人及成员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关爱学生成长,明确自身角色定位,掌握科学的育人理念与有效的工作方法,深入学生,走进学生,了解学生,能充分发挥自身在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5)鼓励工作室根据学生工作需要,跨单位、跨部门组建团队。
四、申报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室自愿提交工作室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部门推荐。主持人所在部门对申报工作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三)学校评定。学工部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结果公示,最终确定第三批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第一批贵州财经大学心理工作室、第一批贵州财经大学班主任工作室、第一批贵州财经大学协同育人工作室名单。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3年。已获前两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再申报第三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
五、有关要求
(一)每个拟申报的工作室要聚焦品牌建设,突出特色亮点,拟定1至2个方向作为工作室的建设目标,明确工作室建设内容、工作计划、主要措施和预期成果,注重突出重点、凝炼特色、树立品牌。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室申报工作,严守标准,确保申报内容真实,主持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审核后,将《第三批贵州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第一批贵州财经大学心理工作室申报表》《第一批贵州财经大学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以及主要支撑材料,于2025年1月17日前通过OA系统文件报送流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政科(收件人:谢国萍)。
联系人:周蕾,谢国萍 联系电话:88672592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