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学校决定自2025年10月起定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升旗仪式活动,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时间
自2025年10月起,每月第一周周一上午7:30举行升旗仪式(若遇周末或假期顺延,每年1、2、7、8月暂停)
二、活动地点
(一)西区:院士墙广场
(二)东区:体育场
三、活动安排
(一)每日(除节假日、寒暑假、休息日外)升挂正大门院士广场国旗,由党委武装部国旗护卫队负责。
(二)每周周一(除节假日、寒暑假、休息日外)或者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由党委武装部国旗护卫队负责。
(三)每月第一周周一开展的升旗仪式活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统筹安排,党委武装部国旗护卫队负责升旗仪式的出旗和升旗,各学院轮流承办并组织本学院师生参加,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校园升国旗仪式活动时间安排表》(附件1)。
四、参与人员
承办学院的党组织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学生科长、团委书记及全体辅导员和3名教师代表,承办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方式
(一)列队整队。各轮流承办学院组织学生7点20分到场地集合,面向主席台以班级为单位列队;承办学院负责调整队列排面,并提前做好升国旗活动的现场教育和纪律要求。
(二)升国旗,唱国歌。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升旗时脱帽,保持肃静,行注目礼,齐唱国歌。
(三)国旗下的讲话。发言内容要求结合学生实际,紧扣教育主题,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各学院可结合特殊节日、纪念日等或学生实际情况策划增加自选活动流程,并提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参加升国旗仪式活动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活动策划,做好活动审核把关。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并上报负责人名单(附件2),各承办学院要提前一周主动对接武装部(联络人:肖亚),组织安排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把控,稳定开展。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按规定时间开始和结束升旗仪式,原则上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后勤处和资产公司负责相关活动区域的卫生环境和保洁;党委保卫工作部负责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护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等安全保卫工作;若遇临时大雨等突发情况,及时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共同商议解决。
(三)加强宣传,扩大效应。每期活动开展后,各承办学院负责撰写图文简报报至贵财新闻网,党委宣传部在财大官微、校园新闻网、LED大屏幕、广播站、校报等进行多方位宣传报道;校团委在“贵财青年”微信公众号、“青年之声”等各级团学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党委学生工作部在“易班”网络社区上设置互动话题参与宣传报道。
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