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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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

1、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运行

2、学生日常事务办理

3、学生档案管理

4、学生工作网络管理

5、校园文化活动开展

6、校园紧急事态处置

7、协助领导处理部门日常事务;负责信件收发、报刊杂志的征订、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印鉴、档案和资料管理,文件的收发和起草;负责部门财务报账、资产管理

8、负责会议通知、记录、纪要、会务安排

9、学生宿舍资源统计、清理;学生宿舍分配、调整;学生宿舍文明建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科

1、在本科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品德、法制、形势、安全等教育实践活动;

2、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辅导员的选聘、考核、培养、激励、保障机制;

3、优秀学生表彰奖励

4、学生处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科

1、在研究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品德、法制、形势、安全等教育实践活动;

2、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3、优秀研究生表彰奖励

4、研究生处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心理问题咨询与干预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防教育科

1、大学生国防教育

2、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

3、大学生军训

4、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复员

5、民兵建设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助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贵州省及学校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

2、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我校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资助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3、统一管理国家、贵州省及各类社会资助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4、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统计等工作,并对认定的贫困学生进行建档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5、做好我校教育精准扶贫学生的上报、统计并建档管理。接收精准扶贫学生咨询及核实等工作;

6、负责学校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性困难补助及困难新生寒衣被补助的收集、审核、汇总、评定及发放等工作;

7、负责全校资助系统管理维护数据上报等工作;

8、负责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及学生工资发放;

9、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贷款科

1、负责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后续工作,积极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协同银行做好获贷学生贷后管理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2、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

3、负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和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退役士兵考入普通高校学费资助资料审核、上报和专款发放等工作;

4、负责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奖励审核、上报和资助金发放等工作;

5、负责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料审核、上报、公示和资助金发放等工作;

6、负责新长城自强社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等工作;

7、协助组织召开全校学生资助贷款等工作会议;

8、填报各类资助贷款统计报表及整理材料;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